1.无先兆偏头痛诊断标准:
(1)至少有5次发作符合(2)~(4)项标准。
(2)头痛发作持续时间4~72小时(未经治疗或治疗无效者)。
(3)头痛至少具有下列特点中的两项:
①局限于单侧;
②搏动性质;
③程度为中度或重度(日常活动受限或停止);
④因上楼梯或其它类似日常躯体活动而加重。
(4)头痛期至少具有下列中的一项:
①恶心和/或呕吐;②畏光和怕声。
(5)至少具有下列中的一项:
①病史、体检和神经系统检查不提示症状性头痛;
②病史和/或体检和/或神经系统检查提示症状性头痛,但可被适当的检查排除;
③有症状性头痛的表现,但偏头痛首次发作与症状性头痛在时间上无明确关系。
2.有先兆偏头痛诊断标准
(1)至少有两次符合(2)项发作。
(2)至少具有下列4项特点中的3项:
①有1种或多种完全可逆的先兆症状,表现为局灶性大脑皮层和/或脑干的功能障碍;
②至少有1种先兆症状逐渐发生,持续时间超过4分钟,或者有2种以上先兆症状连续发生;
③先兆症状持续时间不超过60分钟,如果先兆症状超过1种,症状持续时间则相应增加;
④头痛发生在先兆之后,间隔时间少于60分钟。
(3)至少具有下列各项中的一项。(参见无先兆偏头痛的(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