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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功能性胃肠疾病

  从出生到1岁为乳儿期,婴儿期,3岁到6~7岁为幼儿期,以后为童年期,12~18为青春期(adolescence)或发育期(puberty),从出生到18岁总称为儿童时期。流行病学显示约15%的学龄儿童有过再发性腹痛的病史。尽管这些与腹痛有关的症状对患儿的日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但其中仅5%-10%的患儿有明确的病因,其余患儿因无明确的器质性或代谢性病变来解释这些症状而被冠以"功能性胃肠病(functionalgastrointestinaldisorder)"

  [1].所谓“功能性胃肠病”,其定义与成人功能性胃肠病的定义无异,即反复发作的胃肠道症状群不能用结构(器质)或生化的异常来解释[2].1999年国际功能性胃肠病工作组在对成人功能性胃肠病罗马标准修订的同时,通过专家的共识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儿科功能性胃肠病的分类和相应的诊断标准,无疑这将有助于推动儿科功能性胃肠病研究的规范化[3].儿童时期作为人一生的特殊生理时期,儿科疾病有其固有的特征和规律,并且患儿对疾病的早期体验和认知,以及通过学习获得的疾病行为(illnessbehaviour)有可能影响到其成年以后的疾病认知和行为[4].因此,重视儿科功能性胃肠病防治有双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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