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稳定或伴有神经功能障碍的脊柱骨折需要手术治疗。由于脊柱外科理论与技术的飞速发展,现代的脊柱外科手术思路与手术方式与10年前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能够做到彻底的减压与足够的稳定,术后一般无需再用石膏固定,颈椎骨折术后也能局限的颈部保护性支具代替沉重笨拙的头颈胸石膏固定。
康复治疗的分期与神经受损及恢复的速度、程度有关。
不伴有神经损伤,或仅伴有局部的神经功能障碍者,术后1周为第一阶段,进行腹背部肌肉的等长收缩练习,以及四肢的主动运动。术后2-3周疼痛已基本消失,进入第二阶段,可进行小幅度的腹背部肌肉等张练习,但仍然禁止做主动翻身动作,这个动作将引起脊柱的旋转,影响内固定的稳定性。术后二三周以后进入第三阶段,可开始逐渐下床活动,下床动作与前述保守治疗者相同,并增加腹背肌肉的主动等张收缩。但是,必须注意的是,在术后3个月以内,脊柱活动度的练习仍宜控制在小范围内,并且仍然禁止做主动与被动的脊柱旋转动作。待骨折愈合后方可开始大幅度的脊柱活动度训练与旋转活动练习。
截瘫者术后1-2周为第一阶段,术后3-12周为第二阶段,12周以后为第三阶段。由于无法进行主动运动,康复的主要内容是全身各关节的被动活动度活动,并做肌肉的被动拉伸动作,活动应自远端向近端逐步推进,以期从外周向心性提供良性的神经刺激信号,这种活动需要长期进行,有时甚至需要维持终身。骨折愈合后可在支具或其他器械的保护与帮助下下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