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经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08年12月15日会议讨论决定,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临床执业医师:359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78
口腔执业医师:355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88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30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84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62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94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72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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