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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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质量评价

  定义:即对执行护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定期的正式的评价,考察其完成护理工作的情况。

  护士工作的任务和方式是样化的。因此在评价中应从不同方面去进行。如护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成任务所具备的基础知识,与其他人一起工作的协调能力等。近年来,对护理服务的评价多注重护理人员的基本条件和素质、护理服务的效果、护理活动过程的质量等方面,或将几项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评价。

  (1)素质评价评价系统应重视人员的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各人能力的评价。如人的积极性、坚定性、首创精神、道德修养、心理素质、工作态度等。这种评价一般应多次反复进行,而不应一次评价后即作结论,同时应结合其他评价内容进行考虑。

  (2)行为评价对护理人员护理服务中的行为进行评价,即注意护理人员现实工作做得如何,例如护理操作程序的执行是否符合标准,在医嘱执行过程中有无错误等。评价标准注重护理人员的服务行为,观察护士在各个环节上的行为质量。这种评价的优点是可以给护理人员以具体的标准、指标,有利于工作质量的提高。缺点是评价过程太浪费时间,评价内容局限在具体人物范围内,比较狭窄,而且只能评价在岗护理人员的工作情况。

  (3)结果评价是对护理人员护理服务结果的评价,可以使护理人员明确该项工人作的具体要求。但在实际中由于很多护理服务质量不容易确定具体标准、数量及测量的标准,尤其是病人的临床护理结果取决于多种因素,有些结果也不是短期能反应出来的,所以结果评价较为困难。因此,该评价方法较少单独使用,可以采用综合性评价的方法,以全面评价护理质量。

  (4)综合性评价即用几方面的标准综合起来进行评价,凡与护理人员工作结果有关的活动都可结合在内,如对期望达到目标、行为举止、素质、所期望的工作结果、工作的具体指标要求等,进行全面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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