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治:肺结核(包括肺外结核)必须采用标准化治疗方案。对于新病例其方案分两个阶段,即2个月强化(初始)期和4-6个月的巩固期。强化期通常联合3-4个杀菌药,约在2周之内传染性病人经治疗转为非传染性,症状得以改善。巩固期药物减少,但仍需灭菌药,以清除残余菌并防止复发。
WHO推荐的化疗方案是:初治标准化疗方案:2HRZ/4HR(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2个月强化期/异烟肼、利福平4个月巩固期,以下类推。)
衍生方案:
1)全程督导化疗:
①2HRZ/4HR(下角阿拉伯数字表示每周服药次数,后同);②2HRZE/4H2R2;③2E3H3R3Z3/4H3R3;④2S3H3R3Z3/4H3R3。
2)用于高初始耐药地区方案:①2EHRZ/4HR;②2SHRZ/4HR。
我国卫生部推荐的化疗方案是:初治菌阳肺结核(含初治菌阴空洞肺结核或粟粒型肺结核):①2HRZE(S)/4HR;②2HRZE(S)/4H3R3;③2H3R3 Z3(S3)/4H3R3.如果第2个月末痰菌仍阳性,则延长1个月强化期,相应缩短1个月巩固期;初治菌阴肺结核(除外有空洞、粟粒型肺结核):①2HRZ/4HR;②2HRZ/4H3R3;③2H3R3Z3/4H3R3。
(2)复治: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复治:①初治失败的患者;②规则用药满疗程后痰菌又转阳的患者;③不规则化疗超过1个月的患者;④慢性排菌患者。由于可能已经产生获得性耐药,复治是一个困难的问题,推荐强化期5药和巩固期3药的方案,希望强化期能够至少有2个仍然有效的药物,疗程亦需适当延长。
(3)MDR-TB的治疗:MDR-TB是被WHO认定的全球结核病疫情回升的第3个主要原因。
治疗有赖于通过药敏测定筛选敏感药物。疑有多耐药而无药敏试验条件时可以分析用药史进行估计。强化期选用4-5种药物,其中至少包括3种从未使用过的药物或仍然敏感的药物如PZA、KM、CPM、1321Th、PAS(静脉)、FQs,推荐的药物尚有CS、氯苯酚嗪(c1ofazimine)等。
强化期治疗至少3个月。巩固期减至2-3种药物,至少应用18-2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