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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及哺乳期乳腺癌

  乳腺癌发生在妊娠或哺乳期的约占乳腺癌中1~3%。妊娠及哺乳期由于体内激素水平的改变、乳腺组织增生、充血、免疫功能降低,使肿瘤发展较快,不易早期发现,因而其预后亦较差。

  妊娠及哺乳期乳腺癌的处理关系到病员和胎儿的生命,是否需要中止妊娠应根据妊娠时间及肿瘤的病期而定。早期妊娠宜先中止妊娠,中期妊娠应根据肿瘤情况决定,妊娠后期应及时处理肿瘤,待其自然分娩。许多报道在妊娠后期如先处理妊娠常可因此而延误治疗, 使生存率降低,哺乳期乳腺癌应先中止哺乳。

  治疗应采用根治性手术,术后根据病理检查决定是否需综合治疗,预防性去势能否提高生存率尚有争论。

  无淋巴结转移病例的预后与一般乳腺癌相似,但有转移者则预后较差。

  有报道乳腺癌手术后再妊娠时其预后反而较好。实际上能再妊娠者大多是预后较好的病人。乳腺癌无淋巴结转移病例手术后至少间隔3年才可再妊娠,有淋巴结转移者术后应至少间隔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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