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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医嘱有关的记录表格与书写要求

  与医嘱有关的记录表格与书写要求

  1.医嘱本 医嘱本由医嘱单装订而成。是病人疹疗、护理措施的准确记录。病区内每一医疗小组病人共用一本,或分“日间医嘱本”与“夜间医嘱本”,或分“长期医嘱本”与“临时医嘱本”。

  (1)每晨交班前由办公室护士用蓝笔写“日间医嘱×年-×月-×日由晚班护士用红笔写”夜间医嘱×年-×月-×日“。

  (2)所有医嘱均由医生直接书写,并签名方有效。在紧急情况下可使用口头医嘱,但护士必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方可执行,事后仍须由医生及时补写医嘱,执行护士也必须在医嘱单上签名。

  (3)两项医嘱之间不得留有。写错或取消医嘱时,不能任意涂改,应在该医嘱后用红笔写“作废”二字。

  (4)护士执行或抄写医嘱,以及对尚未执行或须次日执行的医嘱,均须在相应医嘱前做标记,避免遗漏。医嘱前打钩标记的顺序、大小要规范,不能超格、涂改。

  (5)严格执行医嘱核对制度。医嘱须每日进行核对,核对医嘱者用红笔签名于最后一条医嘱“核对者”一格内;每班护士必须核对上一班护士已处理的医嘱,并用红笔签名于下一格,每周应进行总核对。

  (6)日间医嘱结束,用红笔划两条斜线,夜间医嘱结束用蓝笔划两条斜线。斜线间距要统一,斜线上下占两格,以示分隔。

  (7)医嘱本用完后需保存一年,以备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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