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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分类

分 类

定 义

轻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轻度先兆子痫)
血压为130/90~140/100mmHg(17.3/12.0~18.7/13.3KPa),或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mmHg(4.0/2.0KPa),亦可伴轻度蛋白尿及水肿
中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中度先兆子痫)
血压>140/100、<160/110mmHg(>17.3/12.0、<21.3/14.7KPa),蛋白尿在“+”或伴有水肿及轻度自觉症状如头昏等
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重度先兆子痫及子痫)
1. 重度先兆子痫为血压≥160/110mmHg(21.3/14.7KPa),或蛋白尿“+”→“++++ ”,伴水肿及头痛等自觉症状者

2. 子痫:在妊高征基础上出现抽搐

未分类:
1.妊娠水肿
2.妊娠蛋白尿
3.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

水肿延及大腿部及以上者
孕前无蛋白尿,妊娠期蛋白尿在“+”及以上而产后恢复正常者
包括各种原因所致的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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