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四种划分法:围产期Ⅰ:孕期满28周(胎儿体重≥1000g,或身长≥35cm)至出生后7天。
围产期Ⅱ:孕期满20周(胎儿体重≥500g,或身长≥25cm)至出生后28天。
围产期Ⅲ:孕期满28周(胎儿体重≥1000g、或身长≥35cm)至新生儿出生后28天内。
围产期Ⅳ:从胚胎形成至新生儿出生后7天之内。
国际卫生组织(WHO)和国际妇产科协会(FIGO)与我国均采用围产期I的划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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