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高危妊娠因素的孕妇,称为高危孕妇。高危妊娠孕妇的胎儿,称为高危儿。
高危儿包括:
(1)孕龄小于37周或大于等于42周(即早产儿或过期产儿);
(2)出生时体重小于2500克(如已足月称为低体重儿);
(3)新生儿出生后1分钟Apgar评分0~3分;
(4)高危妊娠产妇的新生儿;
(5)手术产儿(如剖宫产、臀位助产、胎头吸引或产钳);
(6)新生儿的兄姐有严重的新生儿病史或新生儿期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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