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简史责任制护理是一种新型的临床护理制度,50年代初期由美国莉迪亚·霍尔首先提出,50年代后期在美国明苏大学医院首先实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地健全和发展。到70年代,美国条件较好的医院都已采纳实施。同时在欧洲得到了推广。我国是80年代初期开始由点到面地逐步实施的。
(二)概念与特点责任制护理是以病人为中心,贯彻“护理程序”的五个步骤,由专人对病人的身心健康施行有计划、有系统的整体护理。
责任制护理模式强调:①护士的责任和义务不仅是护理,而且要对病人进行护理管理;②强调准确的评估、诊断和制定计划的重要性;③强调病人积极参与护理活动,④强调责任护士和其他护士、医生及健康保健人员、病人及病人家属之间互相沟通信息;⑤强调对病人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⑥强调责任护士对病人护理的综合协调,即将个别的治疗汇合成有机的整体。
责任制护理的实质是以病人为中心,以护理程序为核心内容,以责任制为特点,对病人体现24小时负责。
(三)责任制护理与护理程序的关系“护理程序”是关于临床护理工作的一个新的学说,是施行责任制护理的核心内容:“责任制护理”是护理程序在临床工作的体现,是保证护理程序有效施行的护理形式。由此看出,“护理程序”属理论部分,起指导作用。而“责任制护理”属实践,二者关系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四)责任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总责任护士的领导下,对所管的病人实行8小时在班、24小时负责制。
2.热情接待新病人,作好入院介绍并阐明自己的职责。
3.对所负责病人的健康估计,计划的制定,实施及效果评价。
4.对所负责病人的问题观察,有效地预防种种并发症。
5.关心、重视病人的心理,营养及饮食护理。
6.进行健康教育,指导病人掌握预防和康复的自护措施,积极从事功能恢复护理。
7.对接班护士报告所负责的每个病人的情况。对护士间合作的评价。
8.对各有关专业的综合协调。
9.对制定的护理活动行为和决策结果负责。
10.病人出院、转院或转科时,及时写好护理小结、出院指导,必要时定期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