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活动和行为动机,是心理学的核心问题之一。研究这个问题具有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意义。几乎全部心理活动和心理现象中都包含着动机因素在内。所以,从事各种心理学分支学科工作的人都十分重视它,医学心理学自然不可例外。
心理学中有一个最核心的部分就是个性心理学,而动机问题的深入探讨恰恰是与个性心理学密切相关的。当然,在劳动心理学、管理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临床心理学等等分支学科中,凡是牵扯到人的因素、人的管理、心理诊断和心理矫正等实际应用问题时,也都要考虑动机问题。
那么,动机的实质是什么呢?
动机是一种带有个人特点的和自觉意识到的行为和活动的内在驱动力,它是需要的高级形式,即充分的自觉形式。也可以把它看作为满足需要而发生的一种自觉的心理倾向。
关于动机的实质,历来有种种理解,我们宁肯把它看成是需要的反映和表现。这一点不用做烦琐的论证,因为事实告诉我们,任何个人都不会去做自己根本不需要做的事情。动机既然源于人的需要,那么它的种类以及对它的评价便和需要的种类和性质联系在一起(参阅需要一栏)。虽然说动机是需要的高级的自觉形式,但是,还有高于动机的行为动力形式,那就是目的。目的,不但比动机有更高的自觉性,而且基于对客观世界的深刻认识而具有充分和周密的计划性。
动机虽然是由需要促成,但它能否形成和能否付诸行动却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所有需要都可以形成动机和所有动机都可以实现。制约动机形成实现的内在条件是人的经验系统和价值观念系统,特别是人的信仰以及道德观念等等,当然,人的性格特征、意志品质也起一定作用。制约动机形成实现的外部因素主要有客观环境条件,包括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