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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一般护理

  儿科一般护理措施:

  1.测量体温,脉搏,呼吸每日4次(新入院者连测3d),7岁以下免测脉搏,呼吸;但病危,病重,发热及心血管系统疾病患儿应每4h测体温,脉搏及呼吸一次;测体温一般用肛表或腋表,慎用口表;长期住院而病情稳定的无发热患儿,查体温可2/d;体温正常范围不超过37.9℃(肛表);

  2.饮食按医嘱执行;注意饮食卫生,食前便后洗手;应鼓励患儿进食,并随时注意饮食情况,如有恶心,呕吐,厌食等,应报告医师;家属送来的食物须经检查符合病情和卫生要求方准给予;

  3.病房内应安静,清洁,整齐,温湿度适宜,定时通风,保持空气新鲜,床头避免对流风;呼吸系统疾病流行季节,应每日进行空气消毒;

  4.测量体重,修剪指甲每周一次;根据季节定期沐浴;不能沐浴者,应予擦浴及定期换衣裤;经常保持被褥,衣裤,尿布等清洁干燥;每日登记大便次数,用尿布者,每日洗臀部至少2次,皮肤皱折及出汗处,可扑粉或擦油;

  5.随时观察病情,危重患儿每隔15~30min巡视一次,一般患儿2h一次;如病情有特殊变化,及时报告医师;

  6.切实执行小儿生活制度,保证充足的睡眠,注意安全,防止坠床;根据病情及恢复情况,按医嘱安排一定范围内的活动;加强心理护理;

  7.下列情况无医嘱,可按病情进行处理:

  (1)高热,使用磺胺类药物或肾毒性抗生素者,应多喂水,保证入量以便利尿;一般1岁以内每天120~150ml/kg;1~3岁每日100~120ml/kg;3岁以下每日100ml/kg左右;(2)体温在39℃以上者,用温水拭浴;(3)有畏寒,手足发冷及体温过低者,应用热水袋保暖(注意避免烫伤);(4)唇鼻干裂者,可用油剂涂擦;(5)惊厥,发绀或呼吸困难者,及时吸氧;呼吸减弱或呼吸停止时,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注射必要的呼吸兴奋剂,并报告医师;(6)喉部有分泌物阻塞者立即吸痰;(7)随时注意更换体位,防止并发症及褥疮,保持臀部干燥,防止臀红;(8)3d以上未排便者,可酌情给予肥皂条或甘油栓剂纳肛催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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