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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过程

  人通过感觉、知觉、学习、记忆、注意、想象、联想、思维等来认识世界,称为认识过程。

  一、感觉与知觉的概念

  感觉是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反映。如嗅觉直接反映苹果的香味,不能反映它的颜色与形状。知觉是人脑对直接作用于各感觉器官的事物的整体反映。如苹果的知觉是视觉的颜色、形状、嗅觉的香味,味觉的甜味、酸味,触觉的硬度等总合后的整体反映。

  二、记忆的概念与规律

  学习是指通过训练而使行为发生相对持久性变化的过程。学习是建立条件反射的过程,学习或经历过的事物都能记忆。

  记忆是指对过去已感知过的事物、思考过的问题其印象仍保留在脑中,在一定条件下能重现的心理过程。记忆过程的规律是识记、保持、再认、回忆和遗忘。识记是指对学习材料进行编码、组织并储存在记忆系统中。保持是指对学习过的事物在脑中保留一定时间。再认和回忆都是对记忆的信息提取的形式。再认是指当感知过的事物重新出现在眼前时,能够识别出来。回忆是指已感知过的事物不在眼前时,仍能重新回想出来。遗忘是对已感知过的事物提取时失败。遗忘的原因主要为记忆痕迹的自然消退和干扰。

  三、思维与想象

  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间接和概括的反映。思维的特性包括间接性和概括性。间接性是指不是直接通过感觉器官而是通过其他媒介来认识事物;概括性则是对同一类事物找出其共同性和本质性的联系。

  想象是人脑对已有表象进行加工改造而形成新形象的过程,它是创造性思维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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