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性脊髓损伤和不完全性脊髓损伤的主要区别在于损伤的程度以及功能保留的情况。具体来说:
1. 完全性脊髓损伤指的是在损伤水平以下,包括最低的骶段(S4-S5),所有感觉和运动功能都丧失。这意味着患者在受伤平面以下没有任何自主控制的能力,也没有任何感觉。
2. 不完全性脊髓损伤则表示虽然存在脊髓损伤,但在损伤平面以下仍保留部分或全部的感觉和/或运动功能。这种情况下,患者的症状可能轻重不一,有的患者可能会有较好的恢复前景,因为至少有一部分神经纤维保持完好或者没有受到严重损害。
总结来说,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在受损区域下方还存留有任何类型的功能。对于临床评估而言,确定损伤是完全性还是不完全性的非常重要,因为它直接影响到治疗方案的选择、预后的判断以及康复计划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