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法》对献血量有着明确且合理的规定。根据该法规定,我国提倡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的单次献血量一般为200毫升,也可以是300毫升或者400毫升。
规定200毫升这个标准,主要是基于多方面的考虑。从医学角度来看,人体的血液总量大约占体重的7% - 8%,一个体重为50千克的成年人,其血液总量约为3500 - 4000毫升。一次献血200毫升,仅占人体血液总量的5% - 6%左右,对人体正常生理功能基本不会产生明显影响。而且,人体具有强大的自我调节和代偿能力,在献血后,骨髓造血干细胞会加速生成新的血细胞,一般经过1 - 2周,血浆中的水分和无机盐可通过饮水和进食得到补充,蛋白质也可在1 - 2天内恢复,红细胞和血红蛋白在1个月内也能恢复到献血前的水平。
而300毫升和400毫升的献血量也是在安全范围内的。对于身体状况较好、体重较重且能够耐受的献血者,选择这两个档位的献血量可以在不影响自身健康的前提下,为临床医疗救治提供更多的血液资源。这样的规定既保障了献血者的身体健康,又能最大程度地满足临床用血的需求。
同时,《献血法》还规定,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这是为了让献血者的身体有足够的时间恢复和调整,保证献血者的身体始终处于健康状态,从而可持续地参与到无偿献血的公益事业中来。总之,《献血法》关于献血量的规定是科学、合理且人性化的,既鼓励了公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又充分保障了献血者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