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流程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首先是报告。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然后是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医疗机构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接下来是保管各种资料,封存现场实物。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
之后是调查。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要组织专门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再就是做出结论。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最后是赔偿和处理。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赔偿。同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等。整个处理流程严格且规范,旨在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医疗秩序和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