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宜春考点2022年卫生系列考试疫情防控公告,医学教育网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工作安排,2022年卫生系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将于7月23日—30日期间进行。为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宜春考点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生应随时关注“江西发布”“江西疾控”“宜春疾控”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渠道,密切关注我省、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行程和进入考点所在地的时间。
二、考生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跨区域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以免影响个人参加考试。
三、考前14天起,所有考生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做好健康监测。考生应认真阅知、如实填写《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于考试当天带到考点,在身份核验环节将填写完整的《承诺书》交予监考人员,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四、考试当日,考生须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入场必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准考证上进入考场时间计算,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当日更新的本人“赣通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五、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及考试过程中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保持安全距离,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七、根据考场疫情防控需要,考试期间考生车辆一律不能进入校区。
八、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
3.考前10天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4.健康码显示为红码的人员。
5.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内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完成“三天两检”人员。
6.健康码黄码、现场测量体温异常(两次测量体温超过37.3℃)、考前48小时内出现“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或者其他情形,经现场专家评估、考点综合研判不宜参加考试人员。
九、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宜春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
附件:2022年卫生系列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