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签约是做好健康扶贫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市卫健部门根据省医改办等七部门《关于推进湖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鄂医改办发〔2016〕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意见》(鄂政办发〔2017〕30号)和咸宁市医改办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咸宁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医改办发[2017]4号)文件要求,持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工作。
家庭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其所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签约服务的责任主体。我市11家乡镇卫生院、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组建了158个签约服务团队,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护人员数802人。
家庭医生以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乡村医生为主。每个团队包括一名医师、一名护士、一名公卫人员、一名乡村医生。
围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维护居民健康为中心,推进乡村振兴,不断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形式、内容和激励政策,强化健康管理,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增强群众获得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市共完成家庭医生签约28351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33538人,贫困人口四种慢性病人口签约2922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的原则,做到了应签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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