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是现代人,特别是年轻人发病率很高的疾病,说起来大家都不陌生。那你知道它在医学上是怎样定义范围的吗?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典型症状
1.视力:近视眼最突出的症状是远视力降低,但近视力可正常。虽然,近视的度数愈高远视力愈差,但没有严格的比例。一般说,300度以上的近视眼,远视力不会超过0.1;200度者在0.2~0.3之间;1.00D者可达0.5,有时可能更好些。
2.视力疲劳:特别在低度者常见,但不如远视眼者明显。系由于调节与集合的不协调所致。高度近视由于注视目标距眼过近,集合作用不能与之配合,故多采用单眼注视,反而不会引起视力疲劳。
3.眼位:由于近视眼视近时不需要调节,所以集合功能相对减弱,待到肌力平衡不能维持时,双眼视觉功能就被破坏,只靠一眼视物,另一只眼偏向外侧,成为暂时性交替性斜视。若偏斜眼的视功能极差,且发生偏斜较早,可使偏斜眼丧失固视能力,成为单眼外斜视。
其他症状
1.眼球:高度近视眼,多属于轴性近视,眼球前后轴伸长,其伸长几乎限于后极部。故常表现眼球较突出,前房较深,瞳孔大而反射较迟钝。由于不存在调节的刺激,睫状肌尤其是环状部分变为萎缩状态,在极高度近视眼可使晶体完全不能支持虹膜,因而发生轻度虹膜震颤。
2.眼底:低度近视眼眼底变化不明显,高度近视眼,因眼轴的过度伸长,可引起眼底的退行性改变。
诊断依据
1.远视力下降,近视力正常。
2.凹球面透镜矫正,使视力增进。
3.高度近视眼底检查可明确诊断,如高度近视者常出现玻璃体液化、变性、混浊。
4.可伴有共转性外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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