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护理的病情依据是什么?护理要求有什么?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如下,请各位考生仔细查看。
病情依据:
1.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2.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行骨牵引、卧石膏床仍需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3.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等。
(护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据病人情况,可在床上做轻度活动。
2.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3.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特殊治疗和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查一次。
4.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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