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三山经开区医疗卫生局,各市直市管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学会,市管民营医院:
2022年全市各有关单位组织申报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共228项,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继教办)组织评审,报委主任办公会审议,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举办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遵守《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举办,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项目负责人、所授学分、教学内容、学员人数等项目信息。
二、因疫情防控需要,鼓励支持继教项目线上举办完成。项目单位须在举办前一周在“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ICME”进行项目学分的申请,将课题内容进行申报,经市继教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刷卡授予学分。线上学习参照面授项目管理,所选网上教育平台应入围国家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全国继续教育委员会)认定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和安徽省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远程培训机构,应具备追溯参培对象学习过程的功能,参加线上培训的学员须在会议系统中实名签到。按照实际举办时长授予相应的学分,学分授予人数不超过举办项目申报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00人,线上班人数可适度放宽)。线下举办的,学员必须携带本人继教IC卡现场刷,不再接受事后手工录入,学员所获学分上传相应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审核。
三、项目举办结束后两周内,及时将相关资料通过市级继教项目申报平台上传备案,并在“举办地点”一栏具体填写在线教学网址,无需再递交纸质材料,同时将学员信息上传到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以便市继教办及时审核该项目学员学分。
四、本年度所通过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采取自愿原则,如需推迟举办,明年可作为备案项目。医务人员参加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不限比例相互补充,学分授子不限于I、II类划分。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攻关人员,可视同完成当年继续医学教育任务。对参加国家组织的“疾控大培训”等疫情防控专题培训的人员,可授予相应学分。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要落实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强化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单位主体责任,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按照“谁申报、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各项目申办单位对所开展的继教项目负主体责任,对举办全过程严格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学员反馈和培训质量评价机制,确保培训实效。
六、2022年芜湖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公布项目可登录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
七、根据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人文医学知识全员培训工作的要求,请各单位重点加强人文知识培训工作,确保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年度校验的通过率。
八、各项目举办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全过程管理,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会纪会风全面负责,提高项目执行率。严格考勤、考核,加强学分授予严肃性,严禁违规授予学分行为。市继教办组建继教督查队,不定期对每期继教班进行现场督查,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将督查结果与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挂钩,切实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效果,提高各类继教项目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联系人:刘红娟;联系电话:3832081.
附件:芜湖市2022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公布汇总表
关于公布2022年芜湖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芜卫科教〔2022〕1号)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