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朝阳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录入通知”由医学教育网小编为您整理:
一、人员范围:未安装ICME管理系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未在医学会托管卫生技术人员。
二、办理时间:
7月15日——10月31日每周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00-4:00
三、学分录入需提供相关材料:
1.携带本人IC卡,医生执业证原件或复印件(重点复印本人注册页),护士注册证原件或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参会所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原件,我处审核为北京市继教委备案项目后方可录入。
3.中华医学电子音像出版社颁发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材》II类学分证书原件及打印“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授予学分实名查询结果”。
4.中国继续医学教育杂志社颁发的《中国继续医学教育》II类学分证书原件及打印“学分证查询结果”。
5.半脱产学历教育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全脱产学历教育需提供学校开具在校学习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发表论文者,杂志封面、目录页及本人文章复印件。
8.自学笔记,需用稿纸书写,不得抄书,提供原件。
学分录入标准参照《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录入时提交材料均留我处备案,不予退回,如有需要请先行复印。
联系人:支雨昕 刘丽萍
联系电话:65447925
地址:朝阳区八里庄东里北巷二号院卫生人才分中心三楼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