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从事继续医学教育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
三、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项目类别:购买服务类
3、工作内容:根据《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朝阳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需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配合开展朝阳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继教项目管理、伦理备案等工作。
四、具体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卫生行业相关服务经验优先;
3、从事继续医学教育相关工作。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1日
2、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2年4月11日前将盖章的《承办申请书》电子扫描件提交至邮箱cyqwjwrsk@bjchy.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字样。
3、组织评审: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报价、企业实力、相关业绩、工作方案等方面,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4、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北京朝阳(网站)-通知公告-朝阳区卫生健康委予以公示。
六、预算经费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预算经费150000元(人民币拾伍万元整)。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严明娜
联系电话:65857572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承办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