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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6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政策

福建2016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政策: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大、中医药大学及其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各办班单位:

经省卫生计生委研究,现就做好2016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管理组审定,2016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计划共1016项(其中培训班716项、全省性学术会议151项、省级远程继续教育项目149项)。现与152项我省各有关单位承办的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一并通过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fjphb.gov.cn)信息公开及科技教育处栏目予以公布,供我省卫技人员选择参加。

二、各办班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细则》(闽卫科教〔2007〕238号)和《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及学分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57号)的要求进行培训项目的管理及实施。

三、在福建省举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指定社团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应及时与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联系(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须同时报省中医药管理局)进行项目备案、学分认定管理等工作。未经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认可的在福建省内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所取得学分(含电子学分)视为无效学分。

四、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338号)(附件5)要求,自2016年起,我省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或15学分)。已取得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但未聘任者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时数。具有中、高级医药卫生及护理专业“师”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年。

五、查阅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可登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nhfpc.gov.cn)、中华医学会网站(www.cma.org.cn)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cmegsb.cma.org.cn)。

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联系人:林秀平、梁爽,联系电话及传真:0591-87832721,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福建省卫计委科教处。

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林霁,联系电话:0591-87824683,传真:0591-87809870、87854253,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省医学会秘书处。

以上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建省2016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政策的相关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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