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广东中山市2015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2016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工作通知”相关信息,更多考试咨询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2015年我市共有332项继续医学项目申报备案,经审核,228项被认定为中山市继续医学项目项目,授予相应学分,4项未通过认定,不授予学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 )。
根据《中山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及学分管理细则》、《中山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及《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事指南》,现将2016年度中山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前备案及反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具备良好的办学师资、场地、教材和教学管理等条件,安装有科教信息管理系统,并能保障完成本机构承担的2016年中山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申报的项目内容必须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符合“四新”(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三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原则,鼓励申报面向乡镇和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推广的医疗卫生适宜技术的项目。
(三)同一项目已申报国家级、省级的,不得再同时申报市级项目。各项目不能合并举办。
(四)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请学分不能超过2分,申报人数限250人,项目举办时IC卡实时登记学分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申报人数的120%.
(五)2015年举办各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规范又没有按要求整改的,不得申报2016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主办的国家级、省级项目
2016年已获批的国家级、省级项目,主办机构于项目举办前2周报送《中山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WORD格式以及加盖公章后JPG格式,见附件2)至我局科技教育科邮箱zswjkjk@163.com.
(二)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主办的市级项目
2016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办人于项目举办前2周登陆“中山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系统”(http://zsscme.wsglw.net)按照系统操作流程及要求在线填写并上报项目申报材料,同时报送《中山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WORD格式以及加盖公章后JPG格式,见附件2)至我局科技教育科邮箱zswjkjk@163.com.
(三)外市医疗卫生机构主办的国家级、省级项目
外市医疗卫生机构主办的国家级、省级项目如需在我市举办,需于项目举办2周前由市内合作或者承办机构填写《中山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连同办班通知及日程安排报我局科技教育科备案后方可举办。
(四)审核信息发布
审核通过的项目信息将会发布在中山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订阅号微信平台(ZSCMEDY)。
三、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项目执行情况材料,包括现场照片、签到表(见附件3)于项目举办后5天内发送至中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官方微信服务号(ZSSCME),经核实后方对项目授予学分给与审核通过。
在我市范围内举办的任何级别的项目未经中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备案并且及时完成执行情况反馈,学分一律不予审核。
附件:1.中山市2015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 中山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3. 中山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签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