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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关于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电子化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市属市管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文件 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师电子化执业注册管理,简化审批业务办理流程,实现网上业务通办和结果查询。今年开始,我市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实施电子化备案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考核医师个人责任,及时申报参加考核。

各参考医师须在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个人端维护好本人毕业院校、任职资格、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每三年向所在主执业医疗机构提出定期考核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参加考核。

二、落实医疗机构单位责任,及时审核录入信息。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督促本机构医师完善个人信息、按时参加考核,及时在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中“录入考核数据”模块录入信息(附件)。完成信息录入后,至发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政务中心窗口盖本周起医师定期考核合格章。

三、落实卫健部门行业责任,及时做好核对备案。

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电子化备案工作管理,每年度组织一次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在各医疗机构和医师完成考核及信息录入工作后,严格核对备案信息,及时在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中进行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备案。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电子化备案工作,及时完善辖区内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备案工作,将其纳入日常检查和机构校验,确保医师定期考核电子化备案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医师定期考核功能模块介绍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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