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很想知道玉溪市人民医院护理人员短期进修相关信息,为此,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如下,请参考!
(一)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院“八条禁令”。如经发现不论情节轻重一律严厉惩处,立即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二)进修人员必须服从医院领导,服从科室安排,规范服务。
(三)护理部统一管理进修人员的教学工作,各科室由带教老师负责进行教学指导。
(四)进修人员实行挂牌上岗,接受病人和带教老师的监督,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
(五)进修人员应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相关护理工作,不得独立值班和独立进行护理活动;如出现危重、疑难问题应及时向带教老师汇报;必要时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参加公共突发事件的抢救工作。
(六)进修期间积极参加护理部及科室组织的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
(七)进修人员经过带教老师考核,具备一定能力者,可授权按照本人执业范围开展基础护理活动,但应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执业。
(八)进修人员开展护理活动授权范围按照医院管理规定执行。
(九)进修结束期满填写科室学习小结,并由科主任或护士长作出评价,经考核合格者发给进修结业鉴定。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鉴定:
1.不请假擅自离院者,退回原单位。
2.进修期间病事假累计后,短期进修不满1个月者不发给进修鉴定。
3.不按期完成进修计划,随意更换轮转科室者。
4.因服务态度不好或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医院规章规定造成医疗事故、差错或引起医疗纠纷者。
5.道德品行不端,触犯治安条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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