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进修医生,以下是“进修医生:单位审定并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自学”的具体相关内容,请查看!
1、单位审定并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Ⅱ类学分)
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主讲人可授予2学分,参加者授予0.5学分;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病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予1学分,参加者授予0.2学分。此类学分全年最多不超过10学分。
2、自学(Ⅱ类学分)
自学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写出综述,由所在单位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授予学分,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此类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按委员会规定的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此类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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