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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进修生招生简章(2016)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进修生招生简章(2016版)”由医学教育网小编为您整理如下:

一、进修生入学时间:

进修生每年招收两期,额满为止。

招生时间:

上半年2月招生,4月1日入学;

下半年8月招生,10月1日入学。

二、招生基本条件及要求:

1、口腔临床专业:具有大专学历、学位,工作满三年以上;或具有本科学历、学位,工作满二年以上;

医技专业: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学位。

2、口腔临床专业:必须具有口腔专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医技专业: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3、必须经所在单位推荐同意,由单位出具介绍信。

三、进修成本费:

根据成本核算及进修生使用材料消耗情况:正畸科2000元/月,种植科2000元/月,其他专业1500元/月。进修押金1000元结束返还。

四、招生科室及学习时限要求

口腔颌面外科、牙体牙髓病科、牙周病科、修复科、种植科、儿童口腔科进修时间不少于三个月,正畸科进修时间不少于半年。

五、进修申请程序

1、填写我院《临床进修生学籍登记表及申请表》 (可点击链接或在我院官网www.cmudental.com「下载专区」栏目进行下载),要求书写工整,内容真实。

2、寄回《申请表》时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要求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如材料不全,不予接受。

3、进修主管部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医务部

联系电话:024-3192 7915

联系人:毕海萍 邮编:110002

E-mail:263056739@qq.com

六、说明

1、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不接收毕业生参观、实习;不得改变进修计划;非院方原因改变或终止进修后果自负并不退进修费。

2、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不得造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进修资格,并通报原单位,进修费概不返还。

3、我校直属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集团成员医院、我院合作医院和对口支援医院派遣进修按照相关协议执行。

4、本规定自2016年2月2日起施行,由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医务部负责解释。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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