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继委发〔2018〕6号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省电力、戒毒、监狱管理局卫生处,哈尔滨铁路局卫生处,委直医疗卫生单位及有关学(协)会:
为积极推动“十三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升继续医学教育质量,按照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8〕1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新申报项目:
2018年7月15日—9月10日
备案项目:
2018年7月15日—2019年1月10日
请各有关单位(各级行政用户)在上一级规定的申报时间范围内设定本级的申报时间,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申报途径
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 cmegsb.cma.org.cn。
三、相关要求
201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要严格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实行按学科或按属地化管理。按照国家要求,各市(行署)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的项目要经市(行署)卫生计生委或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后报送;各大学所属医院申报的项目要经大学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委直医疗卫生机构、学(协)会申报的项目直接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对全省申报项目审核后,将核准的项目统一报送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每个项目只能在一处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或备案均不收费。
(二)请各地各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要依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及审核工作。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及备案表中的各项内容,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
(三)各地各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登录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后,通过“项目管理”栏目下的“疑似负责人超项查询”,可进行项目负责人可能存在的超项情况查询;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可依据实际工作情况与有关要求酌情处理。
(四)各申办单位通过网上填报的项目上报后,还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在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栏须由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确认(备案项目除外),在申办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逐级上报。经逐级审核盖章后,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新申报项目于2018年9月10日前报送,备案项目于2019年1月10日前报送)。
(五)
五、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6号,邮编150090
联系人:王 睿
联系电话:0451-85971022
六、文件公布
本文件在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黑龙江省卫生科技教育综合管理平台(http://www.hljhfpc.gov.cn和http://heilongjiang.wsglw.net)予以公布。
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