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8年台州市市级Ⅱ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通知已经公布了,为了帮助大家尽快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市级有关学术团体:
根据台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台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台继委发〔2011〕12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市级Ⅱ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台州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各医药卫生学(协)会。
二、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要紧紧围绕我市卫生人才成长的需求、培养的重点,面向临床,注重应用,讲求效果,要提出培训的预期目标及效果等考核指标。
(二)具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本专业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技术水平,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必须参与授课,当年承担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2、项目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教学环节,有较丰富的教学及临床、卫生实践经验;实验(技术示范)教师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与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要一致;
3、申报单位授课师资一般应占授课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二;
4、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6学时授予1学分计算,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3学分;
5、同一项目可以同时申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一旦通过上级评审的继教项目,不再列入台州市级继教项目;
6、项目举办时招生对象须符合申报学科继续医学教育对象。
7、项目申报表所列内容应逐项认真填报,内容不能过于简单或漏填。实事求是填写每个授课教师的讲课学时。
三、申报项目数量
申报对象 |
可申报项目数量 |
三甲医院 |
综合性医院 |
9 |
中医综合性医院 |
6 |
专科性医院 |
5 |
三乙医院 |
综合性医院 |
7 |
中医综合性医院 |
5 |
专科性医院 |
4 |
二甲医院 |
综合性医院 |
4 |
中医综合性医院 |
3 |
专科性医院 |
2 |
二乙医院 |
综合性医院(含中医) |
2 |
专科性医院 |
1 |
具备申报资质的各县(市、区)乡镇中心卫生院(包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 |
台州市医学会(包含下设各学组、分会) |
90 |
台州市护理学会(包含各县市区护理学会) |
25 |
各县(市、区)医学会 |
临海、温岭 |
4 |
其他县(市、区) |
2 |
其他具备申报资质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 |
四、申报方法
(一)申报网址:http://cme.zjwst.gov.cn(浙江省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
(二)申报用户通过“申报系统”自行注册申报账号并经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项目;
(三)各申办单位通过市级“申报系统”网上项目逐级上报后还需报送纸质申报表一份(注: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即可打印),纸质申报表的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栏须由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确认,经申办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还须报送《台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纸质稿与电子稿。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如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的内容为准;
(四)由于今年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同一网址,申报时请注意选择,点击“地市级”。
五、注意事项
上年度已成功申报市级继教项目,但未按规定举办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取消其申报资格。
六、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2018年1月12日,请按时申报。申报单位打印的市级项目汇总表盖章后与纸质申报表于2018年1月12日前送市继教办。
经审核批准的台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将于2018年年初予以公布。申报2018年台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暂不向医疗机构收取评审费、项目管理费及学分证工本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张金丽徐赟
电话:0576—88539207
E-mail:taiyikao@163.com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608号市卫生计生委312室
邮编:3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