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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口腔执业医师《卫生法规》核心知识点:处方书写规则、执业医师法考试条件

学得多不如学得好,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口腔执业医师,网校教学专家特整理汇总了“2021年口腔执业医师卫生法规》核心知识点:处方书写规则、执业医师法考试条件”,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能助大家一臂之力!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处方书写规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书写清楚)

2.每张处方限于1名患者的用药。(使用人数)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涂改须知)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中英书写)

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严禁自编)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中英拉缩)

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婴幼儿)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中西合璧”)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处方药种)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

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中药饮片)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按量服用)

10.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临床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画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空白无遗)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签章备案)

分割线

●执业医师法考试和注册——

1.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①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的;②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2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5年的。

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条件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3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医师资格考试类别

我国医师资格考试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医)、口腔、公共卫生4类。

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②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③《医师资格证书》;④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⑤申请人身份证明;⑥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⑦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2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②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③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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