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可以进行放射诊疗操作的人员主要包括:
1. 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放射科医生,他们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2. 经过专门训练并取得上岗资格证的技术人员,如放射技师等。这类人员虽然不是医生,但是可以在医生指导下完成一些辅助性的工作,比如操作X光机、CT机等设备进行影像采集。
3. 在教学或科研机构中从事放射学研究的专业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参与相关实验工作。
4. 特定情况下,经过严格培训并通过考核的其他医疗技术人员也可以在监督下执行某些简单的放射诊疗任务。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上述人员都必须遵守国家关于放射防护的规定和标准,确保患者及自身安全。同时,对于未成年人、孕妇等特殊群体实施放射检查时应更加谨慎,并尽量采取非辐射性替代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