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理规范对于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保障公众健康至关重要,以下是详细的规范内容。
在分类收集方面,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分类。感染性废物,如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等,应放置在有明显标识的黄色专用垃圾袋中;病理性废物,像手术切除的人体组织、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等,需用专门的容器收集;损伤性废物,例如医用针头、缝合针等,要放入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利器盒;药物性废物,如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要单独存放;化学性废物,如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等,也需分类收集。
在包装运输环节,医疗废物包装袋和利器盒应符合相关标准,确保无破损、无渗漏。包装袋要扎口紧实,利器盒要密封。收集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要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将医疗废物运送到暂时贮存地点。运送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泄漏、散落。
暂时贮存也有严格要求,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要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贮存设施要定期清洁和消毒,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点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
最终处置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单位要采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处理方法,如高温焚烧、化学消毒等,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同时,医疗卫生机构和处置单位要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等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通过这些规范的处理流程,能够最大程度降低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