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骨坏死是头颈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的严重并发症,其病因主要与以下几方面因素有关。
首先是放射线对骨组织的直接损伤。高剂量的放射线会导致骨细胞和骨髓细胞受损。骨细胞对放射线较为敏感,射线会引起骨细胞的代谢紊乱、凋亡,使骨的正常代谢和修复功能受到破坏。骨髓细胞也会受到抑制,影响造血功能和骨的营养供应,导致骨的活力下降,骨组织逐渐失去自我修复能力,进而发生坏死。
其次,血管损伤也是重要病因。放射线会损伤局部的血管,使血管内膜肿胀、增厚,管腔狭窄甚至闭塞。这会导致骨组织的血液供应减少,营养物质和氧气无法正常输送到骨组织,使得骨组织处于缺血缺氧状态。长期的缺血缺氧会进一步加重骨细胞的损伤和死亡,促进骨坏死的发生发展。
再者,口腔局部的感染因素也会诱发和加重放射性骨坏死。放疗后口腔黏膜和唾液腺受到损伤,唾液分泌减少,口腔自洁作用减弱,细菌容易滋生繁殖。一旦发生牙源性感染、牙周炎等口腔疾病,细菌及其毒素会更容易侵袭已经受损的骨组织,加重骨组织的炎症反应和破坏,促使骨坏死的形成。
另外,患者自身的身体状况也有影响。如患者年龄较大、身体抵抗力差、患有糖尿病等全身性疾病时,其组织的修复能力和抗感染能力会降低,在接受放疗后更容易发生放射性骨坏死。同时,放疗的剂量、照射方式、分割方法等也与放射性骨坏死的发生密切相关,过高的剂量、不恰当的照射方式等都会增加骨坏死的发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