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类别医师注册有关问题的复函,医学教育网老师为大家整理总结如下,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中西医结合类别”医师可以注册在哪类医疗机构的请示》(海卫健〔2021〕102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申请设置诊所的医师,其执业类别应与诊所诊疗科目一致。
二、通过全日制学历教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类别医师可以在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或西医的医疗机构注册。
三、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执业类别属于中医类别。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市县卫生健康委,乐城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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