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医师资格考试(杭州临安区)现场审核分批进行,请提前查看!医学教育网小编专门整理了临安区官方通知要求如下,请相关考生及时查看提前做好准备!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杭州市医师资格考试公告》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现状,现将2023年临安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工作布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及时间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四家医共体:由医共体牵头单位负责本单位及成员单位考生的报名资料收集整理和初审,统一上报到临安区卫健局(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市民中心4号楼B座16楼1638会议室)进行现场审核。其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区第四人民医院医共体集中上报审验时间定于2月27日;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区中医院医共体集中审验时间定于2月28日;
2.民营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及其他医疗机构考生集中上报审核时间定于3月1日、3月2日到临安区卫健局(科技大道4398号市民中心4号楼B座16楼1638会议室)审核。请各单位指定一人统一整理好资料办理。
二、请相关机构有序开展现场资料收集初审工作。
三、安排专人负责报名资料收集和现场确认工作,相关机构要按要求统一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相关要求见附件)。
四、严禁各医疗机构虚开各类证明文件。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不明事宜请与临安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联系,联系电话:89541995,89541992。
附件: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报送要求
为更好地做好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的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医疗机构遵照执行,具体如下:
一、请按以下顺序将材料装订成册。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两张(报名点打印经现场确认已经生成二维码的申请表,备份申请表请统一整理成册由考点办公室予以保存)。
2、身份证复印件(将2张小2寸白底证件照贴于页空白处,电子照片必须与提交的照片一致,自拍照、非标准证件照一律不得审核通过)。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时间节点为2023年8月17日(应届考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开具两张,一张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另一张时间可以暂时空着,承诺书填写时间节点为8月17日)。
4、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资格证书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资料有记录的都要复印,复印页面要齐全(助理考执业、西学中人员参加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副本复印件。
8、其他报名所需的资料
9、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现场确认需提供各类原件,请各医疗机构做好整理、保管并带来现场进行确认。
三、严禁各医疗机构虚开各类证明文件,各初审点在材料审核工作中,要严格审查上交资料的真实性,严禁各医疗机构虚开各类证明材料,一旦查实虚开证明的将严肃处理。
表格时间填写须知(供参考)
一、2023年毕业的考生(应届生)提供以下2(+1)个表格:
1、附件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时间截至2023年2月;
2、附件4: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时间截至2023年8月。
备注(再次提交):综合笔试之前再提供附件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时间满一年,截至2023年8月。
二、除2023年毕业的考生外(历届生),直接报考执业(助理)医师的需提供附件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时间满一年,截至2023年8月。
三、助理升执业的应当提供附件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
注:大专助理考执业时间满2年,中专助理考执业时间满5年。如涉及多个注册机构,每个注册机构按注册时间各一份。注册年限截止到今年综合笔试考试前(2023年8月17日前)。
四、试用期考核证明的试用单位(或注册单位)、报考单位及盖公章单位必须完全一致。
附件1:
未取得学位证书证明(往届毕业生)
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
兹证明(身份证号),性别,于年月毕业于我校
专业,因故未取得学位证书。该学生毕业专业的学位类别应为□医学/□其他学位;□专业学位/□科学学位(研究生学历考生需打钩)。
特此证明。
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应届毕业学历、学位证明
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
兹证明(身份证号),性别,系我校级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专业方向),学制年,将于年月在我校应届毕业,学位类别为□医学/□其他学位;□专业学位/□科学学位。
特此证明。
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 所学专业 | | 医学学历 | |
取得学历 年 月 |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证 件 有效期 | |
报考类别 | |
试用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 邮编 | |
登记号 | | 法人姓名 | |
试用起止 时 间 | ()年( )月至( )年( )月 |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合格 | 不合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 |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年月日毕业于学
校专业。自年月起,在
单位试用,至年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医学综合笔试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理。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医学学历 | | 所学专业 | | 取得学历 年 月 | |
报考类别 |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证 件 有效期 | |
工作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 邮编 | |
登记号 | | 法人姓名 | |
工作起止 时 间 | ()年( )月至( )年( )月 |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执 业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合格 | 不合格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 |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个人信息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工 作 单 位 | | 工作岗位 | |
加 试 内 容 | 院前急救 □ 儿科 □ |
考生承诺 1.本人自愿申请参加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2.本人获得医师资格后,限定在加试内容所对应岗位工作。 3.通过加试获得的医师资格不作为加试专业范围之外的注册、执业资格依据。 4.以上个人申报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5.本人能够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考生签字: 日 期: |
单位审核: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 考点审核: 考点盖章: 经手人签字: | 考区审核: 考区盖章: 经手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