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和医师资格信息核查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卫医发〔2019〕13号)文件精神,现就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信息勘误(补录)工作公告如下:
对于国家医师系统中姓名、身份证号与本人有效身份信息不符或无医师资格信息的,由各医疗卫生机构对人员名单进行汇总,书面告知和督促本人提出相关信息修改或补录申请,并于2019年12月25曰前将汇总名单及申请修改或补录的材料报注册主管部门。
(1)申请。申请人根据现所在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在县级或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申请人原认定资料不全的或无工作单位的,根据谁组织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向原认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填写《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信息勘误(补录)申请审核表》(见附件)。
(2)审核。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原认定条件逐级严格审核相关材料,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负责人的签章及单位公章。
(3)时间限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医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对出生曰期在1975年12 月31曰之后的认定类的医师资格信息不予补录和修改。认定类医师资格信息补录受理时限截止至2020年3月31 曰,逾期不予补录。
(4)对于符合修改和补录要求的,由市卫健委汇总及时报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核实处理。
联系部门:市卫健委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426027
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信息勘误(补录)申请审核表
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