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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气质控物注意事项-理化检验主管技师辅导精华

2015-11-0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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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网整理了理化检验主管技师考试相关内容血气质控物注意事项如下,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1.室温平衡质控物,再用力振摇2~3分钟,使气相与液相重新平衡;

2.开启安瓿后应立即注入仪器中检测,再观察所测结果是否失控,如在质控范围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表明该仪器处在正常运转状态,可以用于标本检测;

3.观察结果,如果偏离参考范围,查明原因并排除后再测;

4.过期的质控物不能使用,无参考范围说明书的质控物不能使用,因为每个批号的质控物的参考范围存在一定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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