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主要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医疗事故处理的主要部门,它们负责组织成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对发生争议的医疗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在实际操作中,当出现医疗纠纷或疑似医疗事故时,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对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会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如确认为医疗事故,则依据事故等级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执业等行政处罚;同时,还会督促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合理的经济赔偿。
此外,对于重大或复杂的医疗事故案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权直接介入调查处理。总之,在我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医疗事故的预防、调查和处理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