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治疗效果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有多种分类方式,常见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类:
从治疗目的角度来看,可分为对因治疗和对症治疗。对因治疗是指用药目的在于消除原发致病因子,彻底治愈疾病,也被称为治本。比如使用抗生素杀灭体内的致病细菌,从而治疗由细菌感染引起的疾病;使用解毒药解除体内毒物对机体的毒害作用等。这种治疗方式针对疾病的根源进行处理,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症治疗则是用药目的在于改善疾病的症状,也叫治标。例如高热时使用解热镇痛药降低体温,疼痛时使用镇痛药缓解疼痛等。对症治疗虽不能消除病因,但在某些情况下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当症状严重,甚至会危及患者生命时,对症治疗可以缓解患者痛苦,为对因治疗争取时间。
从药物作用结果角度来说,可分为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治疗效果是药物作用的预期结果,是药物发挥防治疾病的作用,也就是前面提到的对因治疗和对症治疗所产生的积极作用。而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不良反应又包含多种类型,比如副作用,是药物在治疗剂量时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一般较轻微,是可以恢复的功能性变化,如阿托品用于解除胃肠痉挛时,会引起口干、
心悸等副作用;毒性反应,是指在剂量过大或药物在体内蓄积过多时发生的危害性反应,一般比较严重,如巴比妥类药物过量会引起呼吸抑制;变态反应,是一类免疫反应,常见于过敏体质患者,反应性质与药物原有效应无关,用药理性拮抗药解救无效,如青霉素引起的过敏性
休克等。
此外,从药物对机体生理功能的影响还可分为调节功能、补充不足等。调节功能是指药物可以使机体的生理功能增强或减弱,如兴奋药可使机体功能活动增强,抑制药可使机体功能活动减弱。补充不足是指补充体内营养或代谢物质的不足,如缺铁性
贫血时补充铁剂,维生素缺乏时补充相应的维生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