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增加辅助生殖技术机构数量,放宽辅助生殖技术准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放宽辅助生殖技术审批条件,增加辅助生殖中心数量。辅助生殖技术涉及医学、社会、伦理、法律等诸多问题,属于限制性应用的特殊临床诊疗技术,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必须在具备一定条件的医疗机构内开展,并进行严格准入和监管,确保全程规范实施。2007年辅助生殖技术行政审批权下放至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部分省份由于技术准入把关不严、辅助生殖机构出现多、散、乱等突出问题,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为规范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秩序,严防技术应用风险,2015年,我委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配置规划指导原则(2015版)》(国卫妇幼发〔2015〕53号)和《关于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审批的补充规定》(国卫妇幼发〔2015〕56号),指导各省(区、市)科学制订辅助生殖技术规划,合理控制辅助生殖机构数量,同时严格开展技术评审,推动审批流程更加公正透明。2016年至2019年,全国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从451家增加到517家,经批准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从23家增加到27家。近年来,随着育龄妇女人数不断下降,全国辅助生殖技术服务量基本平稳,部分地区服务量呈现下降趋势,从供需情况看,现有辅助生殖机构已基本能够满足群众生殖健康服务需求。
(二)关于放开夫精人工授精技术准入和规划限制。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指运用医学技术和方法对配子、合子、胚胎进行人工操作,以达到受孕目的的技术。在我国,夫精人工授精技术属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各地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和行政许可管理范畴。目前,全国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均能够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2020年,我委将研究制订新一轮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指导原则,通过科学规划引领,指导各地有效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合理规划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的医疗机构数量和布局,推动相关技术服务更加公平可及。
(三)关于建立辅助生殖机构退出机制。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辅助生殖技术批准证书每2年校验一次,校验不合格的收回其批准证书。校验不合格的标准包括: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的行为,严重超出批准的技术范围开展其他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制度严重不足或管理混乱等。近年来,我委又印发《关于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管理的指导意见》《辅助生殖技术随机抽查办法》等文件,明确要求各地建立辅助生殖机构动态监管和退出机制,对辅助生殖机构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重大管理和技术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以维护和促进群众生殖健康为核心,以保障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为前提,不断加强辅助生殖技术管理。通过严格准入、规范实施、强化监管,努力建设供给和需求更加匹配,服务质量更有保障的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推动辅助生殖技术持续健康发展,满足群众生殖健康服务需求。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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