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临床执业医师考试的考生是否了解现场审核提交材料的都有哪些呢?网上报名完毕之后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在当地审核,针对北京市石景山地区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审核材料信息,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
现场审核确认时所需资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请在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请在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同时加盖人事专用章和用人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外,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试用机构为民营机构的,提交试用期间连续3个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
7、报名时上传个人.jpg格式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且现场确认时需交两张二寸同底版照片。
注:考生核对申请表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国家医考中心不再受理2017年及以后考生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申请的信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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