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业医师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法律效力相同吗?怎么申请电子证?”的问题,很多人都有这个疑问,医学教育网编辑为大家解答如下:
(一)法律效力。电子证照是指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包含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等信息的证照数据文件。电子证照与现行证照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二)管理职责。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负责全国电子证照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电子证照的管理工作。
(三)申请维护。电子证照是现有电子化注册系统功能的完善、升级和拓展,其签发、生成、修改等工作,应当与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相衔接。医疗机构可在电子化注册的机构端,医师、护士可在电子化注册个人端申领电子证照。医师、护士所在执业机构负责本机构医师、护士执业信息的核查确认,医师、护士应当依据规定履行本人电子证照申领、执业信息维护等责任。
(四)时间安排。电子证照生成工作将于2020年8月1日正式启动。符合生成条件的,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制发电子证照。需要补充完善生成信息的,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可依照权限通过机构端、个人端进行信息维护,符合生成条件后予以制发电子证照。
满足以下条件的医师才可以申领电子证照:
(1)在医师电子化系统中可以验证到资格信息并且存在有效的执业注册信息;
(2)已经完成医师电子化注册并且成功激活;
(3)在医师电子化个人账户中完成照片上传并由医疗机构确认通过。
医师申领电子证照流程:
进入医师电子化注册个人端系统(https://cndocsys.cn/home/index)
点击右上角【下拉导航】进入【电子证照】功能
在执业电子证照功能界面,点击【申领|亮照】
符合申领医师电子证照条件,直接亮照成功(不需要医疗机构进行审核)
医师在申领电子证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问题一:医师满足申领电子证照要求,但是“申领|亮照”时提示“暂无可显示的医师执业电子证照”等。
问题二:医师修改了个人基本信息后,去申领电子证照,但是电子证照上显示的不是最新的信息。
答:无需担心,由于申领电子证照时段较为集中,请您在个人信息更新24小时以后再查看电子证照信息。
国家卫健委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
医师电子证照申领入口(附详细版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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