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也称为重性抑郁障碍或临床抑郁症,其诊断主要依据《国际疾病分类》(ICD-10)和《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DSM-5)。在中国,通常采用的是ICD-10标准。以下是根据ICD-10的诊断标准概述:
1.必须存在至少以下两项核心症状:持续的情绪低落或悲伤;对日常活动丧失兴趣或乐趣(即快感缺失)。
2.还需具备下列至少两条附加症状:睡眠障碍(包括失眠或过度睡眠)、食欲改变导致体重明显增加或减少、精神运动性激越或迟滞、疲劳或能量下降、自我价值感降低或持续的无价值感、集中注意力困难、反复出现死亡想法或自杀观念。
3.症状必须严重到足以引起明显的功能损害,影响工作、社交活动或其他重要领域的生活质量。
4.持续时间:抑郁情绪和至少四个其他症状(不包括核心症状)需持续两周以上,并且几乎每天大部分时间内都存在这些症状。
5.排除标准:确保这些症状不是由于药物使用或某种躯体疾病引起的,也不符合其他精神障碍的表现。
当患者出现上述症状时,应由专业的精神科医生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是否符合抑郁症的诊断。在实际临床工作中,医生还会考虑患者的个人史、家族史以及社会心理因素等多方面信息来做出最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