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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关于开展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项目的通知

安市卫字〔2010〕25号

各县(自治县、区)卫生局(社管局):

  根据《关于开展贵州省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项目的通知》(黔卫发〔2009〕136号)及2010年1月9日全省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项目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决定在我市开展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对本市未取得中专学历的乡村医生进行中专学历教育,使其具备中专学历,提高技术水平和专业素质,更好为广大基层群众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一)招生对象

  全市范围内未取得中专学历的乡村医生,并满足以下条件:1、在卫生室在岗3年以上;2、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4、年龄45岁以下;5、自愿与当地卫生局签订协议在取得中专学历后回原卫生室服务不少于5年。

  (二)招生专业和教学方式

  招生专业为社区医学专业。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为教学管理单位,主要采取集中远程教学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必要时由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派教师到教学点进行辅导。学习时间为3年。

  (三)考核发证

  学员按要求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后,颁发教育厅认可的中等医学专业毕业证书。

  三、组织管理

  (一)市卫生局、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共同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目在全市的组织实施。

  (二)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的招生、学员资格审核工作以及对教学点的监督管理。

  (三)各教学点负责按要求配备教学器材(教室、桌椅、电视机、电话等)、对学员日常学习进行管理。

  (四)安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学员的录取和学籍管理、制定教学计划、安排学员集中学习、发放毕业证书等。

  四、项目经费

  学员只需要交3年书本费400元。每人每年学费1500元由省卫生厅负责解决。

  附件:1、安顺市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项目领导小组

  2、安顺市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项目招生计划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安顺市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波  安顺市卫生局局长

  付贵生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副组长:龙小军  安顺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 青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医学系主任

  成 员:郑长宁  安顺市卫生局医政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彭万本   安顺市卫生局医政科科员

  张 岱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医学系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项目日常工作,郑长宁兼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安顺市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项目招生计划及项目负责人

招生单位招生人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西秀区卫生局30山 艳0853-3232329
普定县卫生局50叶 勇13985712066
镇宁县卫生局20易淑玲13985302196
关岭县卫生局20刘 勇13985309419
紫云县卫生局30肖时敏13765393978
开发区社管局35付应洪13595358936
黄果树社管局3席 琳1398574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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