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互动交流

深圳市关于公布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合格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44号)要求,现将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我市参加该考试的合格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合格人员名单

请见官网通知。

三、资格证书发放事项:

另行通知,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请留意网站证书信息栏目消息。

深圳市考试院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执业药师-无忧实验班

学霸同款好课

880起

查看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可优惠~
领取
优惠
注:具体优惠金额根据商品价格进行计算
恭喜您获得张优惠券!
去选课
已存入账户 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