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药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现将2009年12月份在辽宁省内违法发布的药品广告予以公告。辽宁各市局要依据药品监督管理职能,重点加强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夸大药品疗效药品广告的监测,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药品广告,辽宁省局将采取强制措施,暂停该药品在辖区内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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